第495章:临时官职(2 / 4)

“嗯,听了一耳朵半耳朵的。”

“陛下知你办事得力,又有宿功,想把朝鲜事委任于你,由你出任事朝鲜宣慰使。”

一般情况下,对于紧要职位的任命和人事安排,朝廷都没有事先和当事人打过招呼,很少有经本人同意就直接调动的。

现如今安宁公主当面和他说起这个事情,其实就相当于是事先打过招呼了。

代表大明朝出使朝鲜,那就是正儿八经的钦差大臣。

当然,这仅仅只是个冠冕堂皇的说法,其实就是一脚把他踢出去了,踢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朝鲜。

刘乾龙知道自己不为江南的同僚们所喜,也知道自己碍着很多人的眼,但他从来就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不是说谁想踢就能踢的。

而且刘乾龙就是毅勇军的钉子,这是他的使命,怎么可能会那么轻易的离开呢?

按照朝廷惯例,这事需得征求他本人的同意。

刘乾龙至少有一百个借口赖在江南不走,但他却什么都没有说。

安宁公主已经事先把皇帝龙体沉重的消息告诉了他,而他也做出了一些绝对必要的部署,这个时候突然提起出使朝鲜事宜,绝不是为了把他一脚踢开,他还在等着公主殿下的下文。

果然,安宁公主话风一转紧接着就说道“这是朝廷公议,内外诸臣都认为刘府丞乃是事朝鲜的不二人选。”

刘乾龙已经听懂了,但他还是没有说话。

“既然诸臣皆以此言,陛下也就允了,只是……只是你的官职太低。”

代表朝廷出使朝鲜,那就是正经的钦差大臣了。

虽说朝鲜是国朝的藩属,毕竟是外交事务,钦差大臣的身份太低显然不大合适。

按照惯例,代表朝廷出使外邦的使臣就是“节臣”,不管事实上权利是大还是小,都代表着大明王朝,需要一定的身份来“打底子”才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却早已成为历朝历代约定俗成的规则了。

总不能随随便便启用一个职位卑微的小官儿做“节臣”,那会让藩属国感到自己受到了宗主国的“蔑视”,是一件很失礼的事儿。

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节臣”多是方面大员,或者干脆就是出于宗室,唯有如此才能彰显大明王朝对藩属国的重视,才能显现出上国天朝的体面。

但是,刘乾龙却属于“两不沾边”的类型他既不是宗室成员,更不是方面大员。

府丞这个职位虽然确实是在京城,但却是典型的“在京外官”他属于南京府衙的二把手,就算人在京城里边,那也是地方官。

以地方官的身份出使藩属之国,而且还不是一把手的地方官,大明朝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先例副市级的干部,不可能成为驻外的节臣,那相当于是副部级了,典型的脑袋小帽子大,于法不合于理不顺。

所以,安宁公主想出了一个两其美的办法临时委任。

临时委任一个职衔,就算是没有实权也不要紧,至少先把品级提上去,这也是处理此类状况的常用手段了。

“刘府丞先挂个京卫司同知衔,无论做什么事情也就名正言顺了!”

京卫司同知,就是京卫兵马指挥使司的指挥同知,一样是个二把手,差不多就相当于是“京城卫戍区的副总司令”,因为京卫司是朝廷直辖的“军事单位”,军马调动什么的需要朝廷的调令才行,所以行军打仗什么的要受到很大限制,基本只是局限于缉捕、巡查、门禁等日常事务,更加形象一点的比喻,有点类似于后世的九门提督,只不过权限更小一点,而且还是个副手。

不管怎么说,只要有了这个身份,就不再是地方官,而是朝廷大员了。

三品以上才算是通常意义上的“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