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侮辱尸体罪(3 / 4)

陈益神色平静:“这位大哥,我还没问呢。”

“什么都没干?不对吧,昨天晚上十二点左右,你开三轮车把王福江的尸体扔到了野外,这叫什么都没干?”

老板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面对警察,很多人的心理素质并没有那么强。

只要做了,警察上门了,马上就会承认,甚至没有勇气去问:你有证据吗?

这是比较正常的反应,警察对违法犯罪者带有猫对老鼠一般的威慑力。

“拷上。”

陈益摆手。

卓云和秦飞上前。

老板后退:“等会等会!为什么拷我啊!我又没杀人!”

陈益淡声道:“不管你有没有杀人,仅凭侮辱尸体罪,你也得吃一年半载的牢饭。”

法律规定,侮辱尸体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判定依据是:主观上故意,明知道是尸体,还进行破坏。

这家伙把王福江的尸体扔到了野地里,遭到了野狗啃食,这要是发现晚了,后果会更加严重。

家属知道了,会怎么想?

“侮辱尸体?”

老板当即愣在了那里。

咔嚓!

秦飞将其控制,手铐卡住了对方的手腕。

“带回去。”

陈益说了一句,离开杂货铺来到刘所长这边。

“刘所,人我先带走了,我们的痕检还要对这里进行勘查,就不耽误你们工作了。”

刘所长笑着点头:“好,好,辛苦。”

……

市局。

审讯室。

杂货铺老板坐在了这里,负责审讯的是秦飞,而陈益站在观察室看着,方书瑜在他身边。

审讯嫌疑人很锻炼警员的能力,秦飞需要快速成长。

卓云没有回来,还在乡镇那边带人走访调查,主要是搞清楚杂货铺老板和死者王福江,平时是否有恩怨纠葛。

重点,是经济上的矛盾。

两人都五十多岁了,要说结仇的话,因为钱的可能性最大,除非剧情曲折到可以用来当剧本,发生的概率比较小。

“姓名。”

审讯室,秦飞开口。

杂货铺老板低着头生无可恋:“老马。”

秦飞:“什么??”

杂货铺老板意识到不对赶紧改口:“马……马承运。”

秦飞:“年龄。”

马承运:“五十四岁。”

秦飞:“昨天晚上八点到十二点,你是否和王福江在一起。”

马承运:“是。”

秦飞:“具体说说吧,从见面开始说。”

马承运叹了口气,道:“昨天晚上我九点多关的门,提前买了点猪头肉准备在店里喝一杯的,这时候王福江提着酒瓶子来敲门,看到我在吃饭,就说请我喝一杯。”

“我也没在意啊,平时经常在一起喝酒,谁知道他喝着喝着,就倒那了!”

秦飞:“你先等会,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

“王福江离家的时候已经吃过饭了,他为什么要找你喝酒,是专门买酒找的你吗?”

马承运回答:“不是,他说心情不好出来逛逛,路过商店的时候买了瓶酒,回来的时候看到我关门了,想着进来看看。”

秦飞询问:“因为什么心情不好。”

提及此事,马承运叹道:“还不是因为他儿子啊。”

“王福江老来得子,连续生了四个终于有个带把的,所以对这个儿子疼爱的很啊。”

“但他现在都五十多了,儿子还要高考,上大学,结婚生子。”

“大学得花钱,结婚得花钱,他压力很大,找我喝闷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