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九章 三结义(1 / 3)

星辉交织,凉风习习。

“你确定那林明是你开裆裤之交?”赵恒之存疑问道,至于开裆裤这一次,自来是姚羽然那学来的。

楚箫甩给赵恒之一个白眼,轻轻颔首道“的确是他,虽然多年未见,模样也有较大的变化,但的确是他。”

年幼至交,熟悉的感觉自然不会出错。只是十数年过去,时过境迁,人总是会改变的,不知当年的年幼至交,如今又是怎样的人,接近自己,又有怎样的目的。

慕乘风沉吟片刻道“你以为林明如此作为所谓何事?”

今日他们从那彪形大汉处问出,林明窃取别人的祖传之物赠送相好是子虚乌有之事,简单来说,就是请那彪形大汉演一场戏,至于目的是什么,彪形大汉自然不知,只道拿了好处便可继续潇洒,谁知道踢着铁板。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赵恒之冷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可也要知道能否有那般本事,真当他们是好糊弄的吗?

当然,他们并未将彪形大汉烤肉吃,而是震慑一番后将人放走。

劫后余生的彪形大汉自然不敢多说,且还答应,若林明再联系他,他一定不会暴露他们。啧,逃跑都来不及,还等林明联系他?是不是傻啊?

彪形大汉赶至投胎似的逃离洛城后,楚箫派了一人暗中跟随。而证实彪形大汉乃是林明请来演戏的,先前那三人想必也是如此,但楚箫等人并未打草惊蛇,毕竟他们还不知道林明的目的。

“我也不知,毕竟多年未见。”楚箫摇头道,到底是自幼相伴的小伙伴,若是撕开脸面不免尴尬,且看吧。

要说林明与楚箫的关系,倒是真不错。

楚箫出生富足之家,虽不是什么名门望族,但好歹是一方富户。优渥人家,大抵都乐衷于为自家孩子找玩伴找伴读,而林明则楚箫某次出门自己带回来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楚父楚母见其并无歪心思,便将其留在楚箫身旁。

林明本是贫农之子,一朝得楚箫青睐,自然欢喜。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林明是苦过的,办事自然不差,加之性格讨喜,之后二人相处融洽,逐渐的,楚箫也没将林明当下人,反而是兄弟一般。所以,穿同一条裤睡同一张床的确存在,但并非什么奇奇怪怪的发展。

后来楚家家道中落,楚父抑郁而死,楚母紧随而去,只留楚箫一人,楚家一下子便散了。得亏楚箫并非软弱之人,痛定思痛,毅然决然变卖家产便只身在江湖闯荡,林明本想要跟随,但楚箫拒绝了,毕竟彼时他尚无目的,何必再拉一人下水,至此,二人分开,直至如今方才再见。

楚箫混迹江湖的那些年,吃过不知多少苦,无数次死里逃

生,慢慢的,也闯出名堂,后来创立天下楼与听雨楼。而那时的楚箫,性格早不复当初,毕竟人在江湖走,但凡没点手段,能活到今日?是以,二人再见时,习惯冷漠的楚箫并没有多激动,只是多少有些感慨罢了。更没想到的是,林明竟然别有心思……

“总之,不敢他是为什么,楚楼主你可要多加注意,莫要一时心软,即便那是幼年之交,人呐,总是会变的……如今小君君和干女儿才是最重要的。”赵恒之一本正经道。

楚箫沉默片刻道“多谢赵大人提醒,我明白的。”不经意间看见赵恒之唇边的坏笑,略作一顿,忽然回过神,“谁允许你当我女儿干爹的?”

“要不当干爸?”赵恒之笑吟吟道。

“干爸?”

“就是干爹的意思,二选一。”

“这不是一个意思?”

“叫法不同嘛。要不就干爸吧,我赵恒之就要当最特别的那个,没有之一。”赵恒之嘚瑟地摸摸鼻子道。

半晌没说话的慕乘风忽然道“干爸?听着不错,要不我也当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