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三更(1 / 4)

重案组六一一 萧谕 4524 字 2020-09-12

说完尸体解剖的勘验结果,吴法医接着把包裹尸块的物品给专案组的同志们做了详细介绍。

包裹尸块的08毫米厚的白色塑料布,俗称“墙围布”,这种塑料布在平城的各个百货土产门市部都有销售,来源难以查找。

在包裹躯干部分的塑料布上,通过对几处不平整、不光滑的痕迹进行反复分析,提取到一个平纹压花底、后跟为水波纹的鞋印,长度为四十八公分,经过分析对比,认为这是一款雨靴的鞋印。

垫在躯干下面的报纸,是一张一月十七日出版的《平城日报》。

包裹在躯干上的棉套,规格是6x4尺,棉套外面包裹着的蓝色缎子被面,规格也是6x4尺,这两样物品明显是一套。

肢体截断面及胸腔等处填塞的棉花,一种是三级以下的旧棉花,还有一种是二级以上的新棉花。

死者躯干上,穿着一件95号蓝色圆领针织半袖汗衫。在装着肢体的旅行包里,有一条蓝灰色手工编织的毛线裤,一条灰色三角裤衩,一块裁剪下来的蓝色斜纹旧布。

另外有一块粘有油泥和血迹的灰色抹布,在这块抹布上,提取到两处蓝色重油油漆的渍迹。

抹布上的血迹经过鉴定,与尸体的血型同一。

上述鞋印和物品已经拍照并翻印了照片,会后分发给大家,需要查找其出处。

之后,王宇汇报了六个调查组目前摸排回来的情况。

韩峰、崔海带领的三组人员下到平城火车站、客运段等部门,通过单独走访和集体座谈的方式,对2月27日当班的检票员、服务员、安全员、清洁工及售卖零食的小贩共计四百二十七人进行了询问。

只有一个清洁工反映,2月27日269次列车发车前,在候车室大厅内的电梯上,见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提着一个旅行包上去,包的样式与装尸块的旅行包很相似。

对这个小伙子的穿着打扮,清洁工没什么印象,只记得他身高大约一米七左右,不胖不瘦,其他的说不出来什么。

联系车站有关部门调取监控视频时,被告知由于正在更新设备,2月18日至3月2日,火车站的所有监控探头都停止了使用,没有视频资料可以。

除此之外,再没有了解的其他情况。

调查组把两个旅行包拿到百货公司,找售货员、业务员、保管员进行了辨认走访,了解到这款旅行包是北京市第二皮革厂出品,面向全国销售。

平城百货公司每年进货四千五百个,分发到下面各个零售门市部销售,对于它的详细销售情况无从查起。

旅行包上的两把“红星”牌挂锁,是平城制锁厂生产的,这种型号的锁头每年的产量一万二千多把,行销十几个省市,平城销售这种锁头的商店有上百家,也是无法追查来源。

王宇汇报完,赵国峰点了唐晓棠的名“晓棠,你是具体办这个案子的一线指挥员,谈谈你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和思路吧。”

唐晓棠把笔记本往前推了推,抬头环视了一下与会人员,露出思虑的神色说道“我想先谈一下这个案子的性质,大家对这个是怎么看的?”

有些人开始窃窃私语,停顿了一下,唐晓棠开口说“我个人认为,这是一起情杀或是仇杀案,有可能二者兼而有之。”

“犯罪嫌疑人至少二人,两个旅行包重46公斤,一个人不可能把它送上火车。”

“根据旅行包内包裹尸块的物品分析,大都是一些随身或者室内用品,作案的第一现场和分尸地点应该是在室内。”

“因为嫌疑人不大可能携带如此多的东西在室外杀人后,就地肢解尸体,那样的话时间来不及,目标也太大了,没有这种可能性。”

“最大的可能是,嫌疑人有独立的居所,具备分装尸体的条件,并且有一定的解剖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