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两个旅行包(第一更)(1 / 4)

重案组六一一 萧谕 4450 字 2020-09-07

1996年2月28日11时15分,平城开往西安的k269次列车抵达终点站西安火车站。

喧嚣的车厢随着拥下去的旅客安静下来,五号车厢的乘务员胡颖梅,在车厢门口的站台上迎下车厢里最后一位乘客,返回车厢内放下踏板关好车门,站在车厢门口观察行李架上,看看是否有乘客遗落下行李物品。

她一眼看到车厢中部右侧33、34、38、39号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放着两个灰色的旅行提包,连忙又回到车厢门口打开车门下了车,站在下面往出站口方向张望。

熙熙攘攘的人群缓缓的往站外移动,人流渐渐稀少了,没有人返回来。

胡颖梅看到列车长巡视过来,向他报告了情况,车厢里有两个被乘客遗落下的提包。

列车长跟着她上车进车厢看了一下,用手拉了拉两个提包,这两个提包分量挺重,拿手按了按,里面软囔囔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提包的拉锁都用一个黑色的小锁头锁着,两个提包的样式完全一样,看样子都是新的。

列车长看了一下手表,再有十五分钟,列车就要驶离站台进库,不能再等了。

他让胡颖梅去叫来几个男乘务员,几个人提起两个旅行包,送到了车站派出所的值班室。

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听列车长说完情况,让列车长、胡颖梅和同来的几个男乘务员做个见证,找来一把钳子把一个提包上的锁头绞断,拉开了提包的拉锁。

提包一打开,只见里面的东西用白色塑料布包裹着,民警把塑料布往开一拽,一只惨白的人脚露了出来。

胡颖梅惊叫一声捂着嘴坐到了地上,列车长和几个乘务员也惊慌的退到后面。

值班民警扔下手里的钳子跑到办公桌前抄起了电话,向值班领导报告。

西安铁路公安处、西安市公安局接报后,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赶到了现场,对两个旅行包内的物品进行了勘验。

两个旅行包的规格、款式、大小、新旧程度完全一样,均为灰色新人造革所制,旅行包长七十公分,宽三十二公分,高三十七公分,旅行包两边分别印有北京市美术馆和博物馆图案。

一个旅行包内装着被白色塑料布包裹着的六段人体四肢,分别是被截成两段的两条腿和截去手掌部分两条胳膊。

旅行包底部垫有白色塑料布和一块灰色旧布,布上有一层油泥,沾满了血迹。

肢体切口处用新棉花填堵,旅行包内两侧、两端塞着一条蓝灰色毛线裤、一块蓝色斜纹旧布、一条灰色三角裤衩。

另一个旅行包内放着一具用白色塑料布包裹着的无头男性躯干,躯干上有五处用锐气切割形成的断离面,分布在颈下部、两肩及两髋处。

胸腔伤口处内外,塞着大量新棉花,腹部塌陷,内部脏器完整,左下腹部有手术疤痕,脊椎胸曲部较高。

包在躯干外面一层的是一块6x4尺的紫色旧被面,里面一层是一条6x4尺的旧棉套。

死者躯干上穿有一件95公分的蓝色圆领半袖针织汗衫,躯干下面垫着一张报纸和一件男式灰色布衬衣一件。

死者的肢体均被锐器切割断离,两下肢的大腿外侧和小腿汗毛浓密,脚长241公分,前脚掌宽98公分,趾甲肥厚,修剪的比较整齐。

两脚均有第二脚趾压在拇指和第三脚趾上的明显压痕,脚掌皮肤茧较厚,脚趾间有脚间藓。

死者皮肤较黑,营养状况一般,全身皮肤清洁,尸斑位于背侧,呈暗红色,指压不褪色,四肢尸僵不明显。

尸体的躯干与四肢部位经过复合,证实是一个人,复位后长度为151公分。

经过解剖后检验,内脏各部位完整,除右肺尖部有陈旧性结核病灶钙化之外,未发现有中毒或其它异常现象,死者的血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