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七更(2 / 4)

重案组六一一 萧谕 4340 字 2020-09-02

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也就是当天晚上九点三十至九点四十之间。

经了解,黄晓丽是和单位同事一起吃饭后,由同事开车送到她居住的小区门口,自己下车回家的,车上还有三名同事同车,她的家最近,第一个送的她。

黄晓丽在单位没有与人结过怨,当晚吃饭时的气氛也很融洽,同车的三人都是女同志,平时相互之间的私交很好,没有作案动机。

一个单元里的住户在案发前,没有听到什么异常声音,她和丈夫感情和睦,她的丈夫下午六点多接上孩子一起回的家,吃完饭后辅导儿子写作业,是在家里听到楼道里的呼喊声才出来的,这一点已经证实。

经法医对死者的伤痕进行检查,判断是用锤子或者榔头一类的钝器猛力击打形成的,作案用的凶器在现场及周边并未发现。

此类案件在保山市属于首例,初步判断为图财害命,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是抢劫受害人的随身钱物。

保山警方接到过系列“敲头案”的通报,但是通报上提到,犯罪嫌疑人是一个人,而据这起案件的报案人反映,嫌疑人很有可能是两个人,所以当时认为这是一起个案,没有向邻省通报。

王宇把四月十四日发生另外一起“敲头案”的案情给侯志军说了,侯志军并不知道这起案件。

这也难怪,平城所在的省与“414案”和保山市所在的省份相互接壤,而保山市所在的省份和“414案”发案的省份不接壤,不了解情况在所难免。

几个人正在说着案子,有保山的侦查员过来向侯志军报告,在一家超市的监控视频里,找到那两个男青年下车以后的影像了。

王宇、侯志军等人马上跟着保山的人到了这家超市,查看了监控视频。

这家超市在陈萍记忆的两名男青年下车位置南面五十米左右路西。

因为超市里有一些空的塑料箱、纸壳箱堆放在门外,为了防止被拾荒者捡走,超市的售货员把监控探头的角度调整了一下,恰好可以观察到半个路面上的情形。

陈萍先在画面里看到了她们那辆长途客车驶过,告诉了陪着她查找监控的侦查员。

侦查员们倒回去再找,看到了客车停下来的影像。陈萍当时就在车上,她记得很清楚,在这里就下去那两个人,当这两个男青年从车上下来的画面出现时,她马上指认出来。

人是看到了,可是画面很模糊,因为当时是晚上七点四十多,光线已经暗了下来,加上那时候的探头清晰度不高,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然而侯志军却热情高涨,立刻安排人手,沿着两个男青年的行走轨迹追查下去。

安排完工作,侯志军让王宇他们开车跟着自己走,陈萍坐在车上问韩峰“这是要回他们局里吗?”

崔海边开车跟着侯志军的车走,边对陈萍说“嫂子,要是回局里就好了,看这意思是要去吃饭,麻烦了呀。”

陈萍看看腕上的手表,已经是十二点四十多分,她对崔海说“这不是挺好嘛,人家还给准备了饭。”

车上的几个人都笑而不语,陈萍有些纳闷儿,唐晓棠笑着对她说道“嫂子,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侯志军的车在前面带路,渐渐出了市区,拐下大路沿着一条便道走了十多分钟,进了一处“农家大院”停下。

听见汽车声,从屋里面迎出来几个人,有男有女都穿着便装,但是王宇几人一看,就知道大部分都是同行,因为干刑警的人“挂相”,举止做派和普通人是有差别的,内行人一看就能看出来。

侯志军招呼王宇他们进屋,屋里能坐二十几人的大圆桌上,摆了十几瓶白酒,地上放着好几箱啤酒,除此以外再无他物。

侯志军招呼大家都坐下,首先给保山这边的人介绍陈萍“这位是平城重案队韩峰副队长的爱人,这次过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