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妖灵(四十五)(2 / 4)

洪流之歌 绯红之月 4298 字 2020-08-30

“啥?”冯茂惊了。

“孙公主时代的时候我不在这里,只是听说孙公主下令取消了神女团。”艾哈迈德教长解释道。

冯茂这才明白教廷下果然有这种组织。自己一直没听说,是因为有人把这种组织给铲除掉了。

所谓神女,是一种名词很好的说法。如果是从事实来看,神娼更适合这种女性的人生。

这些地位低下的乡村女孩10岁时便不得不放弃传统的婚姻模式,将自己一生幸福都献给了当地的神,为本村的村民进行宗教仪式和做祈祷。刚刚进入青春期,她们便在仪式和庆典上嫁给寺院,然后和僧侣共度洞房花烛夜。

圣女一般与家人生活在一起,在衰老之前一直为寺院服务。然后,就如同欧洲妓院老鸨的命运一样,年老的圣女开始退居幕后,为下一代神女出谋划策。

据古代阿拉伯旅行者《中国印度见闻录》中的记述,在印度也有类似的圣娼,称为“梵天之娼”一个妇人,如果事先许了愿,那么,当她生下一个美丽的女孩以后,就要带着女儿,去到印度教的大神——梵天面前,把她献给梵天。此后,这个母亲还要在街市上为她找一间房子,挂上彩帘,让她坐在椅子上,等待来客。不论是印度人,或是外国人——如果他们所奉宗教的教义可以容许这种行为的话——只要付出一笔赏钱,就可以玩弄她。这个女子,靠了此等营生,把每次积攒起来的金钱,送去给寺院的方丈,作为资助寺庙的费用。

在印度,“神女”可不是个体面的称呼。尽管人们对她们恭敬畏惧,磕头碰地;但是,谁都清楚,那些高高在上的姑娘,究竟在充当什么角色。所谓“印度圣女”,既不是女王,也不是女明星;反倒是命运最为凄惨的苦孩子。

但是这种事情并非只有在某个特定地区存在,就冯茂听说过的,在阿拉伯半岛上还有另外一种职业,还是合法的。就是快速结婚职业。

凡是卖的,就采用法律漏洞,实行快速结婚。完成夫妻之事,再快速离婚。男方支付一笔‘离婚费’,于是合理合法的解决了一次交易。这使得所有的内容都变得不再饶人视听。

然而罪行就是特么罪行。冯茂对这样的破事没任何好感。询问了关于不达米亚神女的事情,发现这个还算好点。属于‘艺伎’的范畴。

艺伎理论上不卖身,倒是接近中国唐朝时候的官妓。妓是卖艺,娼是卖身。不过干这行的没有能主导自己的身体。就算是在纳维亚帝国也有不少娼妇妓女,在这样的时代中,便是修士自己都不自由,就别说凡人了。

对于艾哈迈德的建议,冯茂立刻答道“绝对不行!”

回到家,冯茂见到老婆正淡然的和次子玩耍。露西亚本来就颇为文静,此时更是文静的吓人。那种毫无情绪却没有失去人类情绪的样子有种让冯茂都觉得不对劲的味道。

正多看几眼,就见露西亚噗嗤笑出声来,“喂!你这不正常的可别觉得我不正常。”

这展颜一笑,露西亚立刻就正常起来,让冯茂觉得世界好像恢复了正常的轨道。露西亚向冯茂招招手,冯茂走过去。然后露西亚问道“你这又在替凡人操心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总觉得心里面想干完些事情。只是这些事情与凡人有关而已。”

“你难道在修行上遇到这样的难处了?”

“嗯……完全没有方向。所以我就想看看现在的身体会向什么方向发展。”冯茂承认了老婆的观点。还借着老婆的说法理顺了自己的思路。

“为何不学习点斗术之类的应对手段?你在这方面一直很弱。”

“可能是因为我贪图太多,现在学了斗术,总感觉对我没什么好处。再说,我是觉得与别人合作的话,总是能得到更多安全。我以前的问题是无法安心,总觉得世界上有很多人要害我。”